
很多企业主的配偶实际上在公司做事(管账、接电话、处理保险理赔、跑银行),但没有正式的工资。这在税务上是一个浪费:一个没有工资的人,不能有 401(k),不能参与 DB 计划,不能积累社保工分。
把配偶正式放进工资单,家庭层面多出一整套退休账户额度。但工资要交 FICA,而且不是每种情况都划算。这篇把两边都算清楚。
多出来的空间
配偶有了 W-2 工资,就可以:
- 401(k) 员工递延:$24,500(50 岁以上 $32,500,60 到 63 岁 $35,750)
- 401(k) 雇主端:薪酬的 25%,两者合计不超过 $72,000(追加另算)
- DB 计划:按配偶的年龄和薪酬另算一份额度
- HSA:如果配偶通过公司参加高免赔额医疗计划
- 社保工分:每年 4 个工分,累积 40 个工分(10 年)才有资格领自己的退休金
工资定多少,决定了这些空间的大小。401(k) 员工递延只要工资不低于 $24,500 就能放满;雇主端 25% 要工资 $190,000 才能和递延合计放到 $72,000 上限($24,500 递延 + 雇主 25% × $190,000 = $47,500,合计 $72,000)。
代价:FICA
配偶的工资要交 15.3% 的 FICA(社保 12.4% 加 Medicare 2.9%,雇主雇员各半,但对自家公司来说都是家庭的钱)。工资 $60,000,FICA 就是 $9,180。
这是这个安排最直接的成本(在加州还有员工端 SDI 1.3%;家庭工资超过合报 $250,000 的部分再加 0.9% 附加 Medicare 税;新增一名员工还要交 FUTA 和加州 UI/ETT,约 $392,下面的案例没有计入)。所得税也不是完全不变:S-Corp 发给配偶的工资和公司那一半工资税都从 K-1 里出,而 K-1 就是 QBI。QBI 门槛以下时,K-1 少一块,QBI 扣除跟着少两成,只发工资不存,所得税会略升;在专业服务行业的打折区里,配偶存进 401(k) 的钱能把扣除找回来一截。下面这家诊所如果只发工资、一分不存,联邦所得税反而多交约 $974。这些成本换来的是 $60,000 工资对应的退休空间和社保工分。
如果丈夫自己已经放满 401(k)(递延 $24,500、追加 $8,000、雇主端 $47,500),结果会差很多。家里应税收入约 $378,000,在 QBI 门槛以下,同样给妻子发 $60,000、放满 $47,500,当年净省只有约 $3,715;只发工资不存,K-1 少了约 $64,000,QBI 扣除少约 $12,800,联邦所得税多 $2,111,连工资税在内家庭一年多交约 $11,565。$8,100 那个数没有算错,差在丈夫自己存不存。所以要做,就连配偶的 401(k) 一起做;动手前先看家里应税收入在 QBI 门槛哪一边。
"合理薪酬":工资要对应真实工作
IRS 对家庭成员的工资看得比外人严。三个要求:
真实工作。配偶必须实际在公司做事,有可以描述的职责。"名义上的员工"在审计时会被否定,工资扣除被取消,退休供款变成超额供款。
合理金额。工资要和同类工作的市场水平相当。行政和账务工作每周约 30 小时,年薪 $60,000 折合每小时约 $38,和洛杉矶都会区办公室与行政主管的平均时薪(约 $37,BLS 2024 年 5 月)相当;同样的钱如果只对应每周 25 小时,就是每小时 $46,偏高了。给同样的工作发 $200,000 只为了放满 401(k),是审计的红旗。
正式流程。工资单、W-2、按时扣缴、雇佣记录。和对待任何其他员工一样。
三种反而多交税的情况
配偶另有高收入的工作。 配偶已经在外面有 $200,000 的 W-2,社保工资基数 $184,500 在那边已经扣满。但工资基数是按每个雇主分别算的:自家公司发工资,公司那一半 6.2% 社保税照交、不退,只有配偶自己那一半多扣的,报税时可以抵回。$60,000 工资的工资税仍有约 $6,780(雇主社保 6.2%、Medicare 2.9%、附加税 0.9%、加州 SDI 1.3%),比主案例的 $10,500 少,但不是只交 Medicare。配偶在外面也已经有 401(k),员工递延是跨雇主合计的 $24,500,再放不了了。只剩雇主端 25% 那一块,要看值不值;只发工资、不做雇主端,是纯成本。
公司结构是合伙或独资,配偶只是"帮忙"。 独资企业给配偶发工资,工资和雇主那一半 FICA 都是扣除,但独资企业主自己本来就在交 15.3% 的自雇税,配偶的工资只是把利润从一个人的 Schedule C 挪到另一个人的 W-2。老板的净自雇收入(净利润 × 92.35%)在社保工资基数 $184,500 以下时,配偶多交的 FICA 和老板少交的自雇税基本打平,FICA 省不下来,也不多交;超过基数以后,老板那头只少交 2.9% 的 Medicare,挪过去的部分净增约 12.4% 的社保税。让配偶做合伙人(拿 K-1 而不是 W-2)结果差不多,合伙人的分配份额同样要交自雇税;是员工还是合伙人,要按两人实际怎么分工来定。
利润本来就不高。 公司发工资前的利润 $150,000,主要业主已经拿了 $80,000 薪酬,再给配偶发 $40,000 工资、放 $24,500 到 401(k),家庭的工资税多了约 $7,030(FICA $6,120,加上 SDI 和 FUTA/UI),省下的所得税(联邦加加州)只有约 $4,390(联邦在 12% 档,加州按 2026 年税率表),一年净多交约 $2,640。低边际税率下,工资税的成本比所得税的节省还高,不值得。利润再低,两份工资加上雇主工资税会让 K-1 变成负数,等于用公司没有的钱发工资。
经验上,家庭边际税率高、而且配偶的工资大部分能存进 401(k) 的,配偶入薪多半划算;只发工资不存,是纯成本;边际税率 22% 以下的,要仔细算。
常见问题
配偶的工资可以只发够放满 401(k) 的最低数吗? 可以发 $24,500 到 $32,500 让员工递延放满,但工资低意味着雇主端的 25% 也低,DB 额度也低。要在"工资低省 FICA"和"工资高多空间"之间找平衡,同时受"合理薪酬"约束。
配偶入薪后,公司要买工伤保险吗? 加州要求所有员工(包括配偶)有工伤保险,除非公司是 S-Corp 且配偶是股东并选择退出。具体规则按州和公司类型不同。
配偶的 401(k) 是同一个计划吗? 是。公司的 401(k) 计划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,配偶作为员工参加同一个计划。Solo 401(k) 允许配偶参加,仍然算"solo"(只有业主和配偶)。诊所如果还有其他员工,就不再是 solo,配偶按归属规则算高薪员工,计划要过非歧视测试。
配偶的工资会影响主要业主的合理薪酬吗? 会间接影响。S-Corp 的利润里,两个人的工资都是扣除项,剩下的分红不交 FICA。IRS 看的是两个人的薪酬合计是否与各自的工作相称,不能用配偶的工资"替代"主要业主本该拿的薪酬。
离婚了怎么办? 配偶的退休账户是配偶个人的财产,离婚时按加州的共同财产规则分割。这不是税务问题,但决定前要知道。
配偶本来就在公司做事,放进工资单是把这个事实正式化。工资和实际工作对得上,家庭就多一套退休账户;对不上的,审计时很难说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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