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境规划 · 2026 年 9 月 19 日
离岸信托补申报的 90 天窗口:去哪报、报哪张表、要交哪些资料
21 号公告说的是要交多少,同日发布的 15 号公告说的是怎么交。主管税务机关按三级顺序确定,居民个人填 B 表、非居民填 A 表,外文材料一律附中文翻译件,5 年分期只适用于信托终止等情形,窗口期里的补税要一次缴清。补报窗口 2026 年 10 月 22 日截止。人在美国的,卡住的通常不是钱,是资料。这一篇把两边的时间表并排排出来,也说清哪一段我们能直接做。
CFP® · ChFC® · CLU® · EA · 约 8 分钟 · 规则基于 2026 年第 15 号公告

算清楚要交多少,是 21 号公告那一篇 的事。这一篇讲接下来那一步:钱交到哪个税务局、填哪张表、什么时候交、交不出来怎么办、要准备哪些材料。答案都在同日发布的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》(2026 年第 15 号)里。
15 号公告不增加一分钱的税。但对已经有离岸信托的家庭,它决定的是能不能在窗口期内把事办完。
去哪报:主管税务机关按三级顺序定
不是户籍地,也不是现居地,而是按顺序往下找,前一级有就不看后面:
- 与装入财产相关的境内主要生产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地税务机关
- 与该离岸信托相关的境内财产所在地税务机关
- 纳税人在境内的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
装入的是境内公司股权,绝大多数人落在第一档,也就是那家公司注册地的税务局,可能在深圳、在苏州,未必在你老家。装入的是境内房产,落在第二档。两者都没有的才看经常居住地。
另有一条衔接规则:2025 年度已经办理过汇算清缴并补税或退税的,继续以原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为主管机关。
这一条值得单独花时间,因为主管机关定错了申报可能被退回,而窗口期不会因此延长。
报哪张表
居民个人填《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(B 表)》,非居民个人填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(A 表)》。
主表只是壳。要花时间的是附报的两张离岸信托专项表:《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纳税明细表》和《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年度报告表》,居民个人还要附信托的财务报表、运营收益和收益分配资料。第一次申报时另要附上信托协议(或具有协议效力的相关文件)、装入信托的财产明细清单、信托组织架构等信息。这些要填信托的结构、底层持有情况和逐年收益构成,不是凭记忆能填出来的,必须向受托人要。
交不出现金:窗口期里的补税不能分期
15 号公告里确实有 5 年分期,但范围写得很窄:第八条只适用于 21 号公告第五条第一款(信托终止清算)和第七条第一款(居民死亡后信托由非居民承继或无人承继)两种情形,税务总局的解读也说是"为减轻离岸信托终止等环节税收负担"。90 天窗口里要补的两笔,2023–2025 年装入的税和 2026 年以前的存续期收益,不在分期范围内,要在窗口期内申报并缴清。错过窗口,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往上滚。
对把股权装进信托的人,这往往是全文最关键的一条。装入环节的税基是市场价值,而市场价值对应的现金并不在你手上。上一篇那个案例里,¥1,640 万的税对应的是一笔从没变现的股权,这笔钱要在 10 月 22 日前一次备齐。所以现在就要把两件事排上:现金从哪里来、多久能到位;估值和资料尽早做完,别让申报本身拖到最后一周。确实一次交不出的,先书面询问主管税务机关有没有其他安排,并请有中国执业资格的税务师评估,不要先把"能分期"当成前提。
分期真正用得上的是以后:信托终止清算,或者上面说的身故情形,要在那一次申报期结束前填报《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税备案表》,逾期备案的不予受理。
估值:税基的起点,也是最容易被推翻的一环
装入环节的税基是"装入时的市场价值"。上市股票好办,非上市股权难办,而华人家庭装进信托的恰恰大多是非上市股权。
公告给了税务机关一条后手:纳税人无法提供、或提供的财产价值资料不真实、不完整、明显不合理的,税务机关可以转请价格评估机构评估。被核定的结果通常不会比你自己准备的更有利。
正确的顺序是自己先拿出一份有依据的估值(当年的审计报告、可比交易价格、净资产法或收益法的评估报告),不要等着被核定再去争。估值文件同样要翻译。
人在美国,卡住的通常不是钱
钱是自己能想办法的,资料不是。实务上最常卡住的是四件事:
受托人未必配合。BVI、开曼的受托人对中国税务机关没有任何法定报送义务。能不能拿到逐年的财务报表、下层实体合并数据、分配记录,取决于当初信托文件里有没有约定你的知情权。有的受托人按小时收费,排队几周。这封邮件要现在发,不是 10 月中旬再发。
翻译量被低估。信托契约、受托人报表、下层实体财报、评估报告全是英文,一律要中文翻译件。多层架构下是几百页的量,专业翻译排期本身就要一两周。
申报动作要在境内完成。按税务总局的解读,离岸信托申报先是带着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,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渠道是后续才提供的,现在能不能网上报,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口径为准。现场办理、扣款银行账户、可能需要的补正,人在加州都不方便。委托境内税务师事务所办理可行,但纳税义务和资料真实性的责任仍在你,授权文件也要提前准备。
时差把每一轮沟通拉长一倍。加州和北京差 15 小时,受托人所在的 BVI 又是另一个时区。一个"问—答—补充"的循环实际要三天。
这几条放在一起看,同样一笔资产,放在美国这边管,和放在境外托人管,日常成本差得很远。美国这一侧的申报你可以完全掌控:表格公开、口径明确、可以授权给 EA 在 IRS 面前直接代理、漏了还有 reasonable cause 和简化程序这些成文的补救路径。境外那一侧,你连拿一份报表都要看受托人的档期。
这件事我们能做什么
补报这件事最怕的是两边各做各的:境内税务师不看你的 1040,美国的会计师不看 21 号公告,中间那段没人管。具体到动作:
- 先把主管税务机关定下来。按三级顺序核对,避免申报被退回后窗口期已过。
- 替你起草给受托人的资料索取函。列明年度、表单、需要合并的下层实体,一次要齐,减少往返轮次。
- 组织非上市股权的估值。用哪种方法、需要哪些支撑文件、怎么写才经得起核定,这一步做在前面比事后去争划算得多。
- 美国这一侧我们直接做。Form 3520、3520-A、Form 1116 的外国税收抵免、8938 与 FBAR。EA 资格可以在 IRS 面前代理,包括收到通知之后的应对。
- 两边并排排一张时间表。哪一步卡住会影响另一边、缴税的现金哪天到位、往后每年 3 到 6 月的年度申报,全部落到同一张表上。
边界要说清楚:中国的纳税申报必须由境内持证人员办理,法律意见要由律师出具。我们做的是把两边接上、把资料和估值这两个最耗时的环节提前推进、把美国这一侧做完。
常见的判断错误
"我人不在国内,报不了。" 可以委托境内的税务师事务所或代理人办理。要提前解决的是实名认证、缴款账户和授权文件,不是能不能报的问题。
"算下来是零,就不用报了。" 申报义务和有没有税是两回事,这一点和美国的 FBAR、Form 8938 一样。何况"零"是你自己算的,税务机关未必同意;有申报记录,追征期和举证的起点完全不同。
"资料拿不全,先等等。" 先按现有资料如实申报并说明情况,同时保留向受托人索要资料的书面记录。"拿不到"和"没去要"在税务机关眼里是两回事,而能证明后者的只有书面往来。为了凑齐而编数字更不可取。公告给了核定和评估的权力,编出来的数经不起对。
"错过 10 月 22 日也就是多交点滞纳金。" 滞纳金是按日万分之五,年化约 18%;另外还可处不缴少缴税款 0.5 至 5 倍的罚款,金额较大的追征期可延长至五年。主动申报和被查出来是两个处境。
常见问题
补税能不能申请 5 年分期? 按原文不能。15 号公告第八条的分期只适用于两种情形:信托终止清算,以及居民死亡后信托由非居民承继或无人承继,而且要在那一次申报期结束前备案,逾期不予受理。90 天窗口里补的装入税和 2026 年以前的存续期收益不在其中。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,书面询问主管税务机关有没有其他安排,并请有中国执业资格的税务师评估。
境外已经交过的税怎么抵? 抵免是按年、按所得对应来做的,需要提供境外完税凭证,通常也要附中文翻译。难点在于中美两边的所得实现时点常常对不上,这一点在 21 号公告那一篇 里算过一遍。
以后每年都要报吗? 是。2026 年起转入常态,存续期收益每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申报上一年度,不分配也要报。离岸信托从此多了一项年度合规成本:受托人报表、翻译、申报,每年一轮。这笔钱该算进"这个架构还值不值"里。
15 号公告没有增加任何税,它只是把 21 号公告落到了可执行的一步。但对已经有离岸信托的家庭,这一步才是真正花时间的:受托人的回复周期、几百页的翻译、非上市股权的估值,每一项都不是钱能立刻解决的。而剩下的时间,以周计。
本文为一般性教育资讯,不构成针对任何个人的投资、税务、法律或保险建议。申报口径、表单与受理方式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实际要求为准。中国与美国两地税法均逐年调整,采取行动前请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两地的持证专业人士。